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须自营,校内禁开小卖部

时间:2020.01.07  来源:东莞市三杰膳食管理服务  

因为关乎着孩子们的健康和未来,所以一个学校到底采用怎样的方式来经营食堂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接下来我们要说的这个消息就跟学校的食堂和关乎孩子们的食品安全有关系,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具体的情况。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需要采用自营的模式来为孩子们提供饮食,不得再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是委托经营食堂了,学校也不得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者是委托经营合同。除此之外,非寄宿式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但凡是已经设置了的,则要逐步进行退出了,另外对于学校周边用房有管理权限的学校,不得将周边用房租借给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而这项政策的出台也将大力保护学生们的安全安全,也希望这样的政策能够让孩子的食品安全更加有保障。